发布时间:2024-06-13 11:09:05    次浏览
近日,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燃气具专项检查时,发现位于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上海北路日喀则市庆丰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涉嫌销售未配备熄火保护装置商用灶(中餐炒菜灶),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产品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当事人涉嫌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商用灶(中餐炒菜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之规定,日喀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星空体育官方网站,处理结果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示。
日喀则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燃气灶时,务必选择配备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如果您在市场上发现经营者销售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请及时向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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